苏州大学法学院是苏州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始建于1984年,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法学院之一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化趋势,法学院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,注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旨在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。
法学院教师团队强大,现有教师103名,其中教授29名,副教授43名,硕士研究生导师61名。学院拥有包括“国家特聘教授”、“教育部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、“江苏特聘教授”、 “苏州市特聘教授”及大量海归教授等在内的高水平人才,他们潜心研究法学理论,专业知识过硬,教学水平高。
法学院本、硕、博士学位授权类别齐全,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类别包括法学、民商法学、刑法学、诉讼法学。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,教学设施和法治研究平台齐全,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5%以上。此外,学院积极推进与国内外高校、机构和律所的合作和交流,学生可参加多项校内、校外的实践活动,如司法模拟庭、社会实践、法律咨询,为他们提供了锻炼自己的机会。
苏州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创新型、特色鲜明的高素质法律人才。在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同时,注重研究生教育、博士后流动站资源整合和法学高端人才的培养,走“新法学、新课程、新人才”之路,为我国的法学事业培养出更多的栋梁之才。